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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交通局府店收费公路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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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发稿审批表(7月)
来源: | 作者:pro1e511d | 发布时间: 2014-06-26 | 8649 次浏览 | 分享到:
府店收费公路管理处        2014年7月份

编号

001

稿件

标题

《省道301府店一级公路水毁修复工程施工招标中标候选人企业业绩公示》

发稿部门

养护科

撰稿人


成稿时间

06.26

审稿人


接稿时间

06.26

上传人

支乐

上传期限

06.26上传

上 传

版 块

公告

版块

分管领导

审   核


处 长

审 核



发稿内容
(见附件)
省道301府店一级公路水毁修复工程施工招标中标候选人企业业绩公示
省道301府店一级公路水毁修复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工作现已完成,招标人榆林市交通运输局府店收费公路管理处根据《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强高速公路施工招标投标工作的意见》【陕交发2012(63)号文件】精神和招标文件要求,现将中标候选人企业主要业绩进行公示(详见附件)。本次招标活动的投标人或与本次招标活动有关的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示持有异议的,请于公示发布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省公路局市场监管处、榆林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组提出。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表明真实身份和有效联系方式,说明与本次招标活动的利害关系、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投诉不予受理。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投诉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由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投诉信函的日期以收到之日邮戳为准。投诉信函将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认真处理。对查实存在填报虚假资料的投标人,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将按照失信投标予以处罚。
公示期满无异议,公示第一中标候选人将作为正式中标人
投诉电话:0912-3688104(中共榆林市纪委驻市交通运输局纪律检查组)

2014年6月26日         
榆林市交通运输局:

8454175

3688108

029 - 88812122

府店收费公路管理处社会监督电话
陕西省高速公路收费管理中心:
府店收费公路管理处:
Social supervision telephone of Fudian toll road management office